■通讯员 冯海超 孙正海
近日,浙江北部多地区出现暴雨天气。6月18日,在S12申嘉湖高速姚庄公安检查站,民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满座大客车遇上暴雨和酒驾,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是日早上9时许,民警正在对每辆过往检查站的大客车进行安全检查和提醒,这时一辆沪D号牌的旅游大巴车驶进了检查站,民警对车内情况进行检查,并示意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民警在与驾驶员对话时,发现其口气中带有酒气,并且说话时故意脸偏向一边。民警随即对司机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显示数值为65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孙某于事发前一天晚上在家吃饭时,一高兴拿起了酒杯,在明知第二天需要出车营运的情况下,还喝了4两左右白酒。
次日一早,孙某感觉自己状态良好,便出发前往车站开始了当天的运营,载着30余人从上海出发去乌镇,直至浙沪北姚庄公安检查站被民警拦下。
“作为一名营运客车驾驶员,怎么能够明知第二天要出车,还要喝那么多酒,况且暴雨天气路况不佳,一旦发生事故,车内30余名乘客将会面临极大的危险。”面对民警的严肃批评,孙某表示特别后悔,不该存在侥幸心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大客车驾驶员系全车人员的安危于一身,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切不可饮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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