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早餐没有煎饼果子吃了?

近日,北京将颁布新规,规定下月起“小食杂店不得从事现场制售活动;“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等。不少网友认为这意味着煎饼果子等早餐摊将从北京绝迹,实际上,根据《北京规模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

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从事品(含用农产品)零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品(含用农产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个人。

另外还有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从事品即时加工、制作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因此,新规是禁止“小食杂店”,而非“品摊贩”不得从事现场制售活动,“餐饮”和“品摊贩”仍然可以从事现场制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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