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果子、凉皮、烧饼要没了?权威解读北京小规模食品经营新政

这两天,微博上一则#北京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话题上了热搜。

该话题源于7月1日起北京将正式实施《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其中,“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规定,成为网友们关注的焦点。

许多网友担心新政实施后,煎饼、烧饼、凉皮、糖葫芦这些美味小吃,是不是要绝迹了。“没有了小商小贩的市井生活,只剩下整齐划一的青砖皮子...多无趣”。

敲黑板

那位呼唤课代表的同学看这里

这些担心知道君帮你们问了权威部门

Q1:煎饼果子鸡蛋灌饼,究竟会不会消失?

先来看一下什么是小食杂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新政中“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四种小规模食品经营者的类别。

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加工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个体工商户。

小餐饮店是指具有固定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150㎡(含6㎡,含150㎡),从事食品即食加工、制作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于60㎡(含60㎡),通过实体门店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零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个人

也就是说,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是可以“现场制售”的。网友关心的包子铺、烧饼、凉皮经营,只要有固定场所,属于小餐饮店,如果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比如移动的煎饼摊,属于食品摊贩。所以,这些食物都是不会消失的~

Q2:其他美味会受到影响么?

接下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食品现场制售

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对“现场制售”一直监管比较严格,比如之前北京稻香村门店恢复现场炸肉串,就需要根据门店的不同实际情况,审批手续和改造内容都各不相同。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告诉知道君,首先需要在营业执照上增加“餐饮”这项,想要成功增项,必须通过环评备案,比如现场制售的操作面积至少需要7至8平方米以上,才能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按照7月1日即将实施的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新规,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食品摊贩由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目前在北京能够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只有早点,因为百姓有需求,其他的骑着三轮车流动经营的食品摊贩,都是要严格取缔的。

换句话说,只要是合规经营的,无论小餐饮店还是食品摊贩,新规会让其发展更加规范。

多知道一点

7月1日起,《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等。

按照规定,小作坊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只能生产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以内的食品。而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其中,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

这么多好吃的看饿了吧

来~张大嘴

记者 陈琳

编辑 小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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