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早7时40分
京沪高速出京方向
两大客车发生追尾
事故造成4人轻微磕碰伤
车头右侧受损
在现场勘查处理过程中
北京交警深入调查
发现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秘密”
这是交警和司机的对话
交警:这是您驾驶证么?
司机:是
交警:照片不像您啊,
这是您本人么?
司机:是啊
百般抵赖 插科打诨
终究没逃过民警的眼睛
通过与执法终端数据比对
“铁证”面前“司机”终于吐露实情
交警:你自己的驾驶证呢?
“司机”:……没有
载客四十余人的大客车“司机”
居然没有驾驶证!!!
据“司机”供述
曾经的曾经
考取过C4(三轮汽车)驾驶证
但已经被注销
目前是无证驾驶状态
为了蒙混过关 干脆买个假证
使用的伪造驾驶证
竟然是花200元在路边办的
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对其处以1800元罚款 行政拘留15天
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行政拘留15天
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 合并执行
大客车驾驶人受到
罚款6800元 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交管部门对其所在单位
北京馨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约谈单位法人
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约谈负责人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可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非司机”违法上路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端不负责
运输单位同样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安全重于泰山
防范始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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