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男子醉驾发生事故不思悔改 冒用他人驾驶证再酒驾

6月22日,山东青岛,一辆小型货车驾驶人因酒驾被查,更可气的是,该驾驶人之前就曾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却丝毫不知悔改,这次甚至冒用他人驾驶证,完全没有安全驾驶的意识。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消息,6月22日5点40分左右,山东青岛胶州湾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在黄岛东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存在超长的违法行为。就在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突然加大油门,冲出收费站想逃避民警的检查,最终被执勤民警驾车拦下并带至执法站进行询问。



而在检查其驾驶证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员李某某的驾驶证照片虽然是本人,但有明显的伪造现象。由于李某某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民警通过警务通系统获取了其真实身份信息。



经查,原来李某某曾于2011年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获;2017年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拘役2个月,罚款1万。为了方便开车,李某某借和村里朋友吃饭的时机从朋友包里拿走了他人驾驶证据为己有,以达到假“李鬼”冒充真“李逵”的目的,没想到被细心的民警识别发现。

最终,该驾驶人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10日以下拘留;因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因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处罚款100元,记1分。(方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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