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保调费方案出炉!2019年7月起施行,你的薪资会减少吗?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下发通知,从7月1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将由6月底前的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这是近年来江苏首次下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社会保险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相比上年减少了3093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相比上年增加了243元。

调整对我们薪资的影响

社保缴费与参保者待遇息息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缴费基数下限上调,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实际缴费额必定会增加,但是否会增加缴费负担,还要看企业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的情况。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调整,对于工资处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与300%之间的大多数职工来说,这次的调整对到手收入几乎没有影响,对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影响较大

虽然部分职工到手工资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但从长远来看还将受益良多,以后的缴费标准会高一些,交的社保费会多一些,但是对养老金是有帮助的,因为养老金的交得越多,以后领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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