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海网6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思法/文陶小莫/漫画)近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一批老年人理财被“坑”的典型案例,提醒老人理财一定要谨慎。
据法院统计,仅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思明法院共受理涉及中老年人的民间借贷案件536件,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而且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这些起诉的老年人大都有闲置的资金,想理财又觉得银行利率低,便把目光投向了民间借贷,但是,很多老人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容易被高利率所迷惑,结果一不小心就血本无归。
老人“追逐”15%年利百万卖房款有借没还
“我太后悔了,没帮上儿子,还把自己的老本搭上了。”李阿姨说,她家的卖房款还没捂热就借给了别人,结果借款人至今下落不明。
近日,无奈之下,李阿姨只好起诉到思明法院,但借款人已失踪,而且还被众多债主起诉,李阿姨的这些钱很可能会“打水漂”。
李阿姨与丈夫两个人每月退休金加起来有上万元,加上老房子出租的租金和儿子不时给的生活费,颇有积蓄。
数年前,经人介绍李阿姨把12万元出借给林某,年利率高达15%。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能很准时收回利息。2017年起,他们又陆续将更多的积蓄投入其中。
去年,李阿姨的儿子打算买房,老两口便想把正在出租的老房子卖了,帮助儿子买房,因新房没看好,儿子建议可以先去买点银行的理财产品。李阿姨当时觉得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太低,就把购房款中的110万元又借给林某。
去年年底,儿子买房准备付款,李阿姨便向林某要求还清本息,结果林某一直拖延,最后竟“失踪”了。
因为涉及到不同的借款合同,李阿姨夫妇提起了多个诉讼,几个案件起诉的金额加起来有120多万元。
法官说,目前被告林某下落不明,案件还在公告期,所以整个诉讼花费的时间会比较长。而且从受理的案件来看,林某及其公司因借贷纠纷已被众多债主起诉,借贷的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
打官司讨要42万欠款弄丢借条无奈放弃诉讼
老陈因为卖房结识了一名房产中介,原以为对方心善靠谱,才把钱借给她,自己赚点利息,没想到对方竟失联了。近日,70岁的老陈来到思明法院起诉,想把本金和利息讨回来。
老陈说,35岁的方某在一家房产中介上班,他们是几年前因为卖房认识的。方某很热情,平时会上门探望他,嘘寒问暖。老陈与儿子的关系不太好,一度把方某当女儿一样看待。
2016年,方某向老陈借钱,她当时说,可以一起炒房赚钱。老陈与老伴协商,决定借钱给她。借款有多笔,老陈回忆,有时候是直接取出现金借给方某,有时候是由银行转账的。但是方某究竟拿着这些钱买了哪处的房子,房子又登记在谁的名下,老陈并不知情。
后来,老陈生病住院,方某还到医院包了红包,说是让他治病。但是因为方某迟迟没有还钱,在老陈的要求下,她才在医院当场补写了借条,承认一共欠了42万元本金,并承诺以每月2.5%的利率计算利息。
起诉时,老陈的举证遇到重重困难。他忘了自己把借条的原件收在哪里,仅有复印件。老陈也难以证明借款实际发生。因为有的借款是现金交付的,从银行交易明细来看,只能显示出老陈取款了,但取款后钱交给谁却没有有力的凭证。
法官向老陈解释了法律上的规定,请老陈尽可能地补充证据。最终,老陈决定先暂时放弃诉讼。
法官说法
证据意识薄弱老人维权“痛点”
法官说,老年人的证据意识薄弱,维权受阻,是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一大问题。比如,借贷双方常不签订借条或书面协议,或仅由借款人出具一张简单的借据;或者在借款的约定上,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借款合同或借据格式不规范。有时,老年人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款项,没有相应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取款记录等。
对此,法官提醒,老年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一定要谨慎,要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做一定的了解。面对高额的利息,一定要心存戒心,不要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入到民间借贷中。子女也可以为老人提供一些理财信息,帮助老人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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