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空中救人被要求“执证上岗”引热议,东航致歉了,但事儿没完……

第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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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的新闻报道《政协委员空中救人,事后被告知出示医生证件》刊发后,引发了各界广泛关注,点击量近400万,网友跟帖超5000条,大家在为政协委员救人行为点赞的同时,也就事后该不该再出示医生证明,如何避免救人者“无证上岗”的尴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突发疾病的患者

6月28日,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主任李晖因为要参加第二天在佛山召开的一个学术会议,乘坐当晚7点的航班从西安飞往广州,在此过程中,机舱广播有乘客突发疾病,急寻医生。李晖对患者进行紧急施救,病人转危为安,乘务长拿来许多表格让李晖及病人填写,并一再要求李晖出示医生证明,而李晖尴尬地发现,因为是去参加会议的,并没有把医生执照带在身上。

网友:有关部门应该有说法

对此,网友姚阿姚认为首先向李晖致敬!“不仅帮助了病人,而且方便了空乘人员和同机旅客。”同时他也讲到自己的经历,“我们6月26日赶赴西安参加民生论坛的航班,就因为有乘客突发哮喘而无医务人员,飞机晚点了几个小时。”

网友“乐观46922940”认为,让救人医生不再尴尬需要有关部门有所作为。“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出手相助,病人转危为安,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报道了多少次,每次都是要求医生出示相关证件,我觉得最好由国家卫健委发表一个声明,明确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医生该怎么办,并不是每个医生都需要把行医资格证带在身边。”

网友天马行空710831说:“以后请别广播找医生,火车飞机上自己配医生护士,这样的话就没有查证的烦恼了。”可也有网友并不认同,如Gladiator-Lolita所说:“我们并不是对自愿参与救助的人的热心提出反对,但承运人的监管责任必须到位。承运人不轻易将别人的性命假借他人,是认真负责!”

有的网友则分享了国外的做法,“我的一个中医朋友前段时间乘飞面去土耳其,途中遇到外国友人飞机上生病,乘务员找医生的时候找到了她,她去施以援手,让病患得以救治,土耳其航空没有要什么证件,还给了感谢证明。”

网友武智涛则提醒到:重工作的效果,轻工作的形式,才能提高效率。

委员:当场验证方式不妥

对此,政协委员们也话要说。

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红会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龚龙岗认为,航空公司怕出现后续的纠纷,这样的处理方式能理解,但当场验证的方式不妥当。因为没有学过医的人一般不敢去施救,这是常识。修改后的《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生伸出援手并无后顾之忧,但医生外出并不经常把证件带在身上,确定医生身份可以采用别的途径,比如让医生当场签字,登记身份证号码来确认。龚龙岗还强调,为什么签名不能确认而一定要查证来确认,关键在于是诚信系统的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主任顾建文也同意,在医疗救援中出具相关资质没有问题,问题是全国医生职业的规范管理,要加强急救的体系建设,建立一个查询终端,只要有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进行相关查询。“我认为有必要在大型公共场所,有急救需要的地方设立查询终端,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系统。”

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雷西萍表示,李晖委员的行为值得赞扬,但是乘务长的做法也无可厚非。因为《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李晖作为一个取得了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医生,对急危患者实施急救措施,即使没有随身携带证件,也是合法的。乘务长的行为或许显得死板了一些,但是在为紧张的医患关系作出更加周全的考虑,希望更多人能够理解并配合规则的实施。

东航:感谢并致歉

7月1日下午,李晖委员告诉记者,“今天东航有关领导代表东航向我表示了感谢,说如果没有我的相助,他们将会迫降,除了几十吨燃油,其他的损失更不用说了。同时他们也就有些处理方式的不妥向我道歉。”

记者:路强

编辑:刘聪

审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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