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

本报讯记者李璐报道:近日,为切实发挥社区警务室职能作用,增强辖区群众安全感,山东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全省社区警务室建设。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面梳理社区警务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持续推动警力向派出所下沉,确保派出所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5%以上。要进一步充实社区民警力量,全面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固化1名民警、2名辅警和若干网格员的“1+2+N”城区社区警务模式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模式。优化警务区划分,规范警务室设置,实行一区一警、一区多警。健全警务室值守制度,公示社区民警办公时间,坚持常态值守、流动值守、应急值守。

据了解,山东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有关要求,对社区警务室进行规范管理、提档升级。要统一警务室外观标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警用装备器材及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加强内务管理、安全管理和对警务工作基础台账和档案的管理。要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警务室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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