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会现场
6月29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件。
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6月28日,甘肃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656件2541人,批准逮捕640件224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07件2931人,提起公诉356件2468人,起诉率为84.20%,其中以恶势力犯罪起诉239件1672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17件403人。提前介入侦查371件,立案监督27件75人,纠正漏捕130人,追加起诉166人,提出检察建议252条。
甘肃检察机关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始终,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确保在法律框架内、法治轨道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区分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特征,严格界定“套路贷”、“软暴力”形式,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精准把握定罪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既不人为“拔高”凑数,也不随意降格处理,确保专项斗争不指标化、不走样。
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甘肃检察机关严格掌握不捕、不诉条件,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审查,快捕快诉、应诉尽诉。甘肃省检察院从全省优秀公诉人、员额检察官中挑选出34名业务骨干组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门督办组,负责全省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和督导工作。对跨地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省检察院统筹协调指定管辖,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实地指导督办。各市、县级检察机关组建专门办案组,负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截至目前,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65件。
在依法严惩的同时,甘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加强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等方式,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促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编辑:陈俊丞)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