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购物卡变新卡 贵友大厦损失67余万

将废弃的购物卡号复制到新购物卡上,充值后再售出,赵某侵占贵友大厦公司共计67万余元。7月1日,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通州店团购服务中心副主管赵某于2010年7月至2014年1月间,利用其担任注册地位于本市朝阳区的贵友大厦有限公司方庄团购服务中心中心部副主管等职务的便利,登录公司购物卡系统,采用将公司废弃的500余张购物卡号复制到新的购物卡上后充值将其售出的方式,侵占公司共计67万余元。后赵某主动投案,涉案钱款已返还给被害单位并得到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建议依法惩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赵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赔全部犯罪所得并取得谅解,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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