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鸿星尔克“砍单”事件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实习生 张雅婕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宁迪)针对某电商平台鸿星尔克旗舰店“6.18”购物节期间发生的“砍单”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7月2日发布消息,谴责此类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久前,部分消费者向中消协官方微博反映,6月20日,某电商平台鸿星尔克旗舰店通过头条、抖音、QQ等多渠道发布广告,宣称店铺将在6月21日0:00~3:00开展“每满21退20”满减活动,引发大量消费者在活动时段下单。

但6月21日,鸿星尔克旗舰店以“价格异常”为由,取消了满减活动期间的订单,引发消费者不满,要求依约完成订单。

针对此事,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邱宝昌看来,鸿星尔克旗舰店单方取消已经支付货款的消费者订单,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制的“砍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邱宝昌指出,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商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制止侵权行为、依据平台规则等对鸿星尔克进行严格规制并向社会公示等。

中消协表示,希望电商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认真落实《消法》《合同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项法律规定,自觉维权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也主动行使监督权利,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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