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排污“百日清零”行动

7月1日,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7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将在十个方面实现“清零”。

● 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零”。要求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做好监督管理、防止反弹,未完成项目达到序时进度。

● 二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和晋北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零”。

2018年至2019年6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督办的7949个问题重点和2019年1月至6月省生态环境厅对晋北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的2824个问题,重点对当前正在整改的3006个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 三是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清零”。重点检查624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 四是“禁煤区”散煤“清零”。禁煤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大幅消减二氧化硫平均浓度。

● 五是“散乱污”企业“清零”。“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建成区内现有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查处超标排污、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对账销号。

● 六是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清零”。10月1日前,太原市、阳泉市、临汾市、晋中市等4市全域,吕梁市汾阳、孝义、文水、交城,运城市盐湖区、闻喜、新绛、稷山、河津全域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 七是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清零”。市县建成区内市政和建筑施工工地做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渣土车规范运行,确保城市平均降尘量低于9吨/月平方公里。

● 八是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清零”。在用柴油货车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 九是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零”。9月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 十是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建成“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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