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我们一直在行动

自2018年1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通州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将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落到实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平稳、有序向纵深推进。


01

利用“检察官学校”课堂,牢牢把握法律刑事政策。“打铁需要自身硬”,唯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通州区检察院利用“检察官学校”,专题讲解办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要点和涉及“保护伞”的常见罪名,认真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办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经验,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确保案件质量。

02

畅通事前、事中、事后沟通渠道,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主动加强与区监委、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事前组织召开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情况座谈会,就于某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线索进行事前沟通,针对案件线索挖掘情况、后续侦查工作方向等问题进行协商交流,为后续的“破伞打网”行动奠定坚实基础;事中,充分发挥案件会商制度作用,与区监委、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案件座谈会,就于某受贿案的案件定性等问题达成共识;事后,以于某涉“保护伞”案为契机,就职务犯罪如何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会商,巩固发展良性的协商机制。

03

“保护伞”案件从优从快办理,集中力量八日结案。通州区监察委将于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因于某涉恶势力“保护伞”,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案件进行审查,同时密切与监察委、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及时向区政法委、市检察院汇报案件情况,最终在8日内将案件审结,以于某构成受贿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从优从快办理,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

04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面对面”送达检察建议。通州区检察院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一案一建议”,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办理于某受贿案时,检察官注意挖掘于某腐败背后的成因,发现某镇执法队在执法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执法程序不严格、“一把手”权力集中缺乏监督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通州区检察院向执法队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内外部监督等,同时采取“面对面”送达、公开宣读的方式,增强检察建议的公开性和权威性,确保“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理念深入人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通州区检察院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依法惩治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关系网”犯罪,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

文字: 张蒙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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