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扫黑除恶又半年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重拳正挥向攻坚拔寨的高地。

今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突出“四抓”,强化“提升、攻坚、治理”,注重依法规范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数说成效

上半年,共提前介入、会商9场次受理移送报捕涉黑恶案件10件20人,批准逮捕5件8人,决定逮捕1件3人,其中认定为涉黑1件1人,涉恶5件10人,依法排除认定4件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黑恶案件7件29人,办结7件21人,审结率88%(按全部涉黑恶案件统计),其中1件5人认定为恶势力集团。

常抓思想认识

政治站位再提升

针对思想上松懈的苗头性隐患,秀屿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在思想认识上做到“三不”,即政治责任不得含糊、落实部署不得折扣、开展斗争不得懈怠

吴丽仙检察长切实负起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先后主持召开25次党组会10次业务协调会4次调研,进一步督促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案件会商等工作的落实。

通过党组(扩大)会议、院扫黑办会议、院务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持续发动、深入强调,强化签字背书机制,进行压力传导,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上。

紧抓执法办案

攻坚力度再加大

保持嫉恶如仇的狠劲,强力推进依法打击、“打财断血”,办案中坚持做到“三要”:重大事项要请示、复杂情况要报告、疑难案件要会商。

强化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主动与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强化沟通,就涉黑恶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涉黑和重大涉恶每案必会商机制。

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大黑恶案件办理力度,形成合力打好“攻坚仗”和“法律仗”。上半年,报捕案件均已审结、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88%,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不认定6件16人

严抓职能延伸

综合治理再深入

主动发挥“四大检察”职责,在执法办案时做到“两必”,即每案必分析是否涉黑涉恶、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必分析是否存在“保护伞”和行业乱象,以此推动打好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

针对秀屿和北岸违法填海、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遏制不止的现象,运用检察建议,带动东峤、埭头等非法采矿乱点整治,共梳理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和“治乱”线索9条。

针对海岛生态保护、生态资源修复等领域的乱象,启动非法采砂采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刑附民公益诉讼等,发出检察建议11份,促进国土、海渔等部门拆除砂场违建12处,面积1500平方米,清理出砂堆内储油罐6个,破坏岸边输油管1处和疑似管道6处。

联合公安、司法、乡镇等单位,监督梳理排查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158人,其中十二类涉黑恶罪名的新入矫人员50人、执行期满29人。

狠抓群众参与

法治宣传再发动

宣传工作始终做到“两须”:一须深入群众、下沉检力,二须载体丰富、喜闻乐见。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做好检察环节扫黑除恶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动员工作。

进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共791户,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针对校园欺凌,组织检察官或法制副校长,到辖区多所中小学和村委开展宣教警示活动10余次,参与人数1000多人。

在新媒体平台上制作发布扫黑除恶原创宣传作品,本院“两微”平台共发布扫黑除恶宣传作品35篇,工作动态被各级报刊、上级“两微”平台刊登11篇次。

在检察事业这个大舞台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始终是人民检察官永远秉持的誓言。秀屿区检察院将再接再厉、砥砺前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延伸检察监督作用,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图片来源于网络)

END

秀屿检察

崇法尚德检察心 忠诚担当湄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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