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

6月28号,晋宁区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当地村民报警,说抓到了一个偷树的人。

眼前这些被砍伐下来的树木,横七竖八地随意堆放着。

嫌疑人李某:“地上这树木是我锯下来的,这些是松树,我锯了四棵。”

民警调查发现,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经林木所有权人同意、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独自驾驶微型面包车,携带油锯、砍刀等工具到晋宁区六街镇王家湾村委会"锅盖山"偷砍华山松6株,准备运回家用于修建房屋。因李某偷砍的林木数量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盗伐林木罪,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于6月28日依法将李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都市条形码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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