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石家庄交警:依法予以处罚

针对有网友在微博发短视频举报有警务人员驾驶警用摩托车执法中未戴头盔问题,7月9日下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相关说明。

说明称,经查,7月8日14时许,我局新华交警大队六中队辅警聂雪松、董乐斐在石家庄市联盟路巡逻执勤,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告知。聂雪松(戴头盔)驾驶警用摩托车驮载董乐斐行进中,发现后方一辆小客车追赶,二人以为有群众求助,遂及时停车询问,后方小客车下来一人,手持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求撤销,聂雪松、董乐斐二人依法告知其违法行为,并明确告知自己无权撤销。该违停车主就拿出手机对辅警聂、董二人进行录像,指出董乘摩托车未戴头盔也是交通违法行为。董现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该违停车主又要求辅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开罚单。聂雪松、董乐斐二人明确告知这名车主自己是辅警,无权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正式民警才有权处置并指对方驾驶人穿拖鞋驾车属于违法行为。遂产生言语争执。

来源:@石家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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