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司法为民“零距离”

半岛记者 尹彦鑫 李珍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等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制度涉及,也是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黄岛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将“创亲民法院、做平民法官”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深化各项便民利民举措。2018年,在新区挺进藏马山的战略部署下,藏马山开发建设加快推进,附近村庄土地纠纷日益增多,急需得到有效化解。该地区属于董家口法庭管辖范围,但由于属地范围广阔,老百姓到法庭诉讼不便,黄岛法院设立了藏南巡回法庭,由董家口法庭法官负责巡回审理,到当事人“家门口”化解矛盾、解决纷争,使人民群众在“零距离”办案中感受到法律的正义和温情。

服务发展“零距离”

考虑到董家口法庭周边服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区法院大胆改革创新,决定成立藏南巡回法庭,并积极协调藏南镇党委、政府,得到了属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双方就法庭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矛盾达成了共识。藏南镇党委、政府在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抽出专门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供巡回法庭作审判庭、调解室和日常办公使用,并配齐审判座椅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所需设备。2018年2月2日,藏南巡回法庭揭牌成立,百姓有了“家门口”的法庭。日前,一起由藏马山开发建设引发的纠纷,原告丁某诉某置业公司、某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在藏南巡回开庭审理,经查明案情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法官耐心释法,原告当庭主动撤回起诉,保障了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

化解纠纷“零距离”

董家口法庭法官每周固定时间到巡回法庭调解、开庭,调解成功的案件立即制作法律文书,当庭送达;对经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在巡回法庭即可实时审查,当场制作裁定文书,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腿,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巡回法庭共审理案件66件,其中调解结案51件,调解率达77.3%,基本实现了涉藏南镇及藏南山开发建设的案件全部在此审理。

就在5月底,附近村民王某与邻居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纠纷,经过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也在巡回法庭得到了圆满化解。“几年前我和我邻居把我们的承包地私下进行了交换,现在发生了纠纷告到法院,经过好几个月的时间,结果一、二审都判我败诉了。我是个农民不懂法律,但我觉得对我很不公平,我又把村委会告了,案子就在家门口藏南巡回法庭开庭的,法官来了好几次主持我和村委会调解,后来村委会同意对我进行赔偿,我终于拿到了我应得的,特别感谢巡回法庭的法官。”王某说。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要求进行司法确认,法官当场审查立案,出具确认裁定书,这起持续半年之久的案件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送法下乡“零距离”

法庭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深入乡村这一便利条件,主动了解镇党委、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回应其司法关切。针对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合同等当地群众最为关心的法律问题,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宣讲活动,现场提供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让法律贴近群众、服务群众。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农村多发、典型民事案件,如赡养、人身损害、相邻权等纠纷,让村干部、村民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法庭就在家门口,只要有开庭就会有不少村民来旁听,法官也愿意给我们解答问题,现在老百姓遇到困难知道找法律了,村里的矛盾也少了不少。”附近村村干部孙某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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