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维修资质执行细则出炉,40万无证维修店将无路可退?

前言:《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此次修订意味着取消维修资质落地了。

作者 | 赵小刀

来源 | 汽车服务世界(ID:asworld168)

国家在推进取消维修资质政策上,到了执行层面。

7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次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围绕维修企业“经营许可”改为“经营备案”。具体的执行细则,以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出炉。

早在3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次修订,条例中涉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审批制到备案制执行法规。

从政策推进历程来看,这是从行政法规落实到部门规章。《条例》是行政法规,《规定》是部门规章,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维修行业的根本大法,无异于“尚方宝剑”,此次修订意味着取消维修资质落地了。

政策变化

此次修订,对比原版、修订细则,汽车服务世界总结了这五个方面的变化,需要汽修从业者重点关注:

1、《规定》第二章名称“经营许可”修改为“经营备案”,并详细规定了备案执行细则。

经营者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维修企业从“经营许可”修改为“经营备案”,一类、二类、三类制度基本沿用。《规定》要求,“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的,其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先完成备案。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备案经营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备案经营项目范围内。

3、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4、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修改为“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5、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认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政策解读

汽车服务世界邀请了,就《规定》提供反馈意见给相关的部门和领导的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技术和标准化委员会副秘书长 底彦彬,解读此次规定,以下为内容:

看完《规定》修订内容,我总结了四个亮点。

第一个亮点: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这个变化显而易见的。大家都知道,行业有维修资质的维修企业有40多万家,算上没有许可证的店面,数量要再翻两倍,大概80万家维修店左右。

拥有维修资质的企业认为行业一直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而那些没有资质的企业认为责任不在他们,因为得不到市场准入的优惠。不管是否有资质,大家都觉得不公平。

这次新的管理规定,直接就把经营许可改成备案制,都拉平了,且不存在监管盲区。

对咱们行业的发展来讲,这是从根上从基础上解决了市场的问题。

第二个亮点:推动高端业态的发展。

鼓励连锁经营。此前十部委曾发布186号文件,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转型升级取得的最大成果,就是这两年连锁经营业态的发展。

未来汽修行业会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平台化方向发展,连锁经营都具备这几个方面的特质。

此次改革是要将维修行业从一个低端、不规范、不诚信的业态往上推动了一个层次,应该是向高端的业态发展。

《规定》中多次提到连锁业态,应该说这次备案制是给连锁业态松绑了。在原来的监管体制,连锁在扩张的过程当中有很多个瓶颈和限制,改革后可以说一马平川。

连锁经营,以后可以按照自己的规划,自己的战略去布局,国家在这方面给了很大的扶持。

第三个亮点:加强重视环保;

新的《规定》里面,提到了“环保”词不多,但是每个词的力度都很大。比如说包括汽车排放的检验,不光是我们维修企业的责任,也是检测企业的。在环保上规定没那么细,因为环保的课题很大。

我了解的是,针对汽修企业的绿色区域提升的指导意见马上要出来。针对汽车的尾气排放的治理实施方案,马上也会有文件出来,那里面就会说的很细了。

第四个亮点:监管手段创新;

我觉得第四点是最大的亮点,也是能够落地的。为什么这么说?原来市场监管,主要是围绕着经营许可证合法不合法,就是看你有没有证有证了?有证了好像就有一个免死金牌一样,其实这个是不合理的。

有了证,你在日常经营当中,监管部门就不管了。

改成备案制以后,有三个方面的监管手段加上来了。我觉得这是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的保证。

1、大数据监管。

《规定》里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重要性,提到了很高的地位。而且维修企业怎么去实施档案,也有具体的表述。

不光是在汽修企业的层面加强大数据监管,还延伸到了主机厂,汽车维修技术的数据按照规矩公开,《规定》进行了加强性的表述,所以说它从上游技术数据到下游的运营数据,形成了一个大数据监管。

这个吻合国家的监管的政策导向,因为国务院专门有一个文对市场主体要加强大数据监管。

2、信用监管。

信用监管不用多说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新的《规定》里提出,对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都要建信用档案,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它不光是针对企业了,所有的从业人员,包括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都要建立信用档案,可以说信用监管的力度就非常大了。

现在失信者寸步难行,一旦失信了,你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联合的惩戒和制约,那就是一种威慑,包括它还要建立相应的黑名单。

3、按照标准进行监管。

取消许可证以后,新的《规定》里面到处都在提供标准。原来的标准里面,它可能整段引用,比如说(GB/T 16739)开业条件标准。现在就是所有的条款里面都会提到具体会用到哪个标准。机动车维修用16739的标准;摩托车,用18819的标准等。

所以它就是说按照标准来进行责任的划分,来进行能力的判定,来规范维修企业的作业规程等。

它就是把标准的作用提到了更高的地位,整个从大数据监管到信用监管到标准监管,监管手段创新了,这个机制更加有效,而且更加适合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方向。

行业会迎来洗牌?

对于《规定》实施,行业呈现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备案制实行以后,汽车维修行业的数量会激增。它放开了,开店门槛没那么高了,都可以进入这市场,尤其是跨界的资本进来,会造成维修企业的数量激增。

还有一部分专家认为,取消备案制以后,维修企业的数量会减少。首先大环境不好,新车销售负增长,汽车维修频次下降等各种因素叠加,会造成一些无利可图的,挣不到钱的企业会自动退出市场。

您支持哪种观点,欢迎底部留言讨论。

PS:1、感谢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技术和标准化委员会副秘书长 底彦彬对政策的全面解读,感谢湖北省汽车售后服务行业协会冯和秘书长 对本文的帮助~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文件网址:

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907/t20190708_3222404.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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