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四男子醒来都被拘了!

不去不去又去了,去了一哈就大了,哈大把持不住了......某与苏某本是一对恋人,今年4月两人好说好散,苏某搬出了租住房留下孟某一人居住,哪知到了7月,问题一下子来了。

房子是苏某所租,租期到了孟某怎么联系苏某就是没回音。5月29日,孟某喝酒练摊回来,旧爱新愁一股脑涌上心头,借着酒劲,把屋里的冰箱、洗衣机、微波炉扔翻在地又踹上几脚,叫来收破烂的统统白送……

处警现场

砸坏白送人家的冰箱等价值4300余元,是苏某花钱购置的。之前,苏某千呼万唤不出来,出事了一个报警电话便打到幸福派出所。6月27日,孟某故意损坏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嫌疑人被带离现场

6月29日晚上11点半,于某、戚某喝完酒准备回家,看到路边停了一辆轿车以为是出租,拉开车门就上。

两个“醉鬼”进了驾驶室,一下震惊了司机小刘。原来,小刘是在此等女朋友下夜班的。于某、戚某一看不对头,下车吧,或许是酒后手上没数,把车门关的“砰砰响”,小刘心疼爱车不乐意了,于是双方吵起来。吵着吵着于某把脚踢向小刘膝盖,戚某嘴里骂骂咧咧,深夜把大半个幸福路闹得沸沸扬扬。

案发现场

幸福派出所将二人依法传唤,对寻衅滋事的于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戚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案件嫌疑人

6月30日下午3点,南山路派出所接警立动,将酒后寻衅滋事的嫌疑人接某依法控制。

当日,接某喝酒后搭乘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先是说去福山路,接下来又说去观海路……反反复复,等出租车真正停在目的地时,接某已经倚在后车座上呼呼大睡。叫他起来,这下不得了,接某睁开眼便把拳头挥向了出租司机。

案发现场

接某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不喝酒好好个人,喝上酒变了个人,大祸多由小事酿,酒精惹事第一将,咱就不能悠着点???

肉串、海鲜在烤炉上滋滋作响,啤酒花的芳香飘荡在每一个夜场......夏天,练摊撸串喝散啤,是咱烟台人的“爽季”,烟台人“嗨”起来......其“爽”融融但也需要控制“量”、掌握“度”,这么好的夏夜氛围千万不要被多贪一杯酒给搅和了奥。

在此,芝罘公安正告那些喝酒易冲动之人,亲人盼你安全归,收敛脾性,绷紧法律底线,触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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