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玻璃棚“原告”变“被告”两业主各执一词

上周六(7月6日),条形码曾报道了华都A区17栋一楼住户私自搭建玻璃棚被邻居投诉的新闻。这两天条形码接到了被投诉的业主的来电,该业主表示他才是原告,这是咋回事儿呢?

这是上周条形码播出的画面,在17栋一楼记者见到了一间三米高的玻璃棚,玻璃棚四周由钢架搭建而成。顶部与右侧镶嵌了方形的玻璃。隔壁住户认为,这间玻璃棚影响了小区整体美观,每到下午3点左右,后排庭院的采光还会受到影响。

华都A区 段女士:“下午太阳往这边过来,原本我整个小院都能晒太阳,他晚我一年搬过来,就挡住了我的阳光,视野不好,下午整个院子就没光了。”

为此,段女士多次找到物业反映情况,但都没能得到解决。新闻播出后,条形码热线接到了玻璃棚主人的来电。该住户表示,搭建雨棚并非自己所愿,他也有自己的苦衷。

华都A区 刘女士:“看到节目后我很着急,怎么我们会从‘原告’变成‘被告’。”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是2018年搭建的玻璃棚,并非邻居所说的2017年搭建。由于当时邻居家中养鸡气味难闻,她家不得不搭建玻璃棚作为遮挡。随后,李女士给记者看了几张邻居家去年的照片。

刘女士:“你可以看到图片上有鸡。”

记者:“这只鸡对你们家造成什么影响?”

刘女士:“臭啊,我们晚上屋子里,卧室里面都不能睡觉,太臭了。”

然而,对于刘女士的说法,邻居段女士并不认可。

段女士:“和她说了,我也养过鸡,当时她是早就弄的这个雨棚了,让我的鸡‘背锅’了。”

段女士认为,刘女士家搭建玻璃棚,对方早有计划,并非自家养鸡造成。段女士表示,如果对方能够拆除玻璃棚,她家愿意将家里仅剩的几只鸡杀掉。

随后,记者找到了华都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多次与两名业主协商,但都没能达成共识,目前他们只能再做工作,尽快解决两家的问题。对于业主私自搭建玻璃棚,该业主已经联系了辖区城管中队,他们会按照城管工作人员的整改意见整改。

《都市条形码》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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