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骑摩托车撞轿车受伤 交警认定其负全责

青岛新闻网7月11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近日,城阳区一男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与迎头一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全责。

6月27日21时30分,交警城阳中队接到122指挥中心指令,在西城汇社区的中心街上发生了摩托车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处置。发现骑摩托车男子躺在地上腿部擦伤,民警还注意到受伤男子浑身酒气,相撞的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民警赶紧拨打了120,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13㎎/100ml,涉嫌醉酒驾驶,按规定对其抽取了血样。

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清晰地看到,西城汇社区的中心街灯火通明光线良好,道路平坦。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沿西城汇社区的中心街由北向南逆向行驶,一辆轿车正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遇见了迎面而来的摩托车,轿车紧急减速刹车,仍然没能躲开,致使两车发生迎头碰撞,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轿车驾驶员当即停车下车查看然后报警。

据了解,摩托车驾驶员马某某36岁是山东省滕州人,暂住城阳。据其交代,当晚天气炎热,于是,马某某和两个朋友在西城汇社区附近的一个饭店喝扎啤解暑,一直喝到晚上9点多钟各自回家。马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驶至西城汇社区中心街时酒劲发作逆向行驶导致两车相撞。

经血样检测,马某某乙醇含量为199㎎/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日前,城阳交警认定,马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责。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