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为避免下面通知内容太长,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朋友错失重点,提要如下:
依照“创文”测评和行业要求,自2019年9月8日起。思茅运管所除了对常见的违规收费、拒载、绕道等行为的继续严肃处理外,还将对驾驶员车内吸烟、不主动给发票、讲脏话、车窗抛物等行为进行罚款处理。
同时,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绩进行相应扣分,扣分超过17分的,需要按规定参加培训(不收费),方可清分。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连续两个周期考核为B级的或一个考核周期内两次被扣至3分以下的驾驶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将不予聘用。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普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维护思茅区巡游出租汽车的优质服务和文明规范的行业形象,夯实行业在近年来取得的文明诚信良好基础,并进一步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确保本年度迎检评测时不丢分、得高分,依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思茅运管所向辖区内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和规范经营整治的通知》,于2019年9月8日将启动整治工作。

我所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对标对标进行精准的排查,依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管理规定》的法规要求,采取路面排查和视频远程抽查等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取证和查处。重点整治以下内容:1.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收费、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或未经乘客同意拼客的,以及不按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例如故意遮挡、屏蔽、损坏车载监控)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将依照思政发〔2018〕69号文件要求进行从严从重处罚。2.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未主动向乘客出具有效发票的、用语不文明的、向车外抛物、吐痰或在车内吸烟的、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拾到乘客遗留物品拒不上交等违反相关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将依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法规进行处罚。3.对上述违规行为,我所将同时依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相关驾驶员进行扣分处理。驾驶员周期内综合得分扣至3分以下的,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并需按规定接受培训,方可办理清除计分手续。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连续两个周期考核为B级的或一个考核周期内两次被扣至3分以下的驾驶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将不予聘用。请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以免受到扣分和处罚。相关法规和扣分标准可以在本公众号“政策法规”菜单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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