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25日从电视购物广告中得知公爵替烟王真烟烟弹戒烟效果好,遂购买3盒烟弹,一个烟杆,共花去416元.对方销售人员艾某称七天无效可全额退款.我按对方的要求抽了七天,无明显效果.致电艾某要求退款,艾将电话转至陈小姐,后者称应加大剂量,并重新配6盒烟弹,计594元.抽完后效果还是不明显.对方第三次再配5盒公爵清毒烟(烤烟型)并赠送金舰0吸烟1个,计500元.抽完后还是没将烟戒掉.我查询对方网站,该产品5盒为一疗程,三个疗程戒掉烟瘾.我吸食该产品的实际效果跟该产品和宣传和承诺明显不符.我同对方协商,对方称还必须继续配烟.我认为对方行为有虚假广告和消费欺诈嫌疑. 转自:http://www.315sc.org/news.asp?id=10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