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中旬左右到青羊区光华村街西南财大后校门旁的李庄白肉吃饭,大约吃了50多元,付钱时老板说现在还没有发票。我说那你先记账,以后我还来吃,你就一起补发票给我。随后我按照原价支付饭钱。后来我又去吃了几次,老板还是说没有发票,我均按照原价支付饭钱。2012年11月左右,我又一次去吃饭,这次老板把欠我的发票共计350元补给我了。回家后我整理发票时,感觉发票有点不对,然后我登陆四川省成都市地税查询这些发票,发现这些发票是假的。
由于我工作时间比较忙,我在2013年1月左右,我找到该店老板提出假发票这个事情,老板立刻翻脸不认人,说她不知道这个事情,而且拒不解决此事,态度相当强硬。 转自:http://www.315sc.org/news.asp?id=13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