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0月08日在新平京东店购买了一台乐视LetvMax70电视,在正常使用二十多天后出现质量问题,后经半年的多次协商后于2016年4月更换了现在使用的同款电视机,但本机已于2017年11月份又出现问题。本人于2017年11月22日致电新平售后服务商,后经售后服务商上门查看后确认产品质量问题,符合换机条件,但本人从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一直致电乐视全国客服电话10109000。但乐视公司一直以本款机子已停产无法换机为由,要求客户额外添加1500.00元差价更换另一款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电子产品的相关规定。本人认为因机子停产而要求客户追加差价换机的处理方式不妥而拒绝这一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