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红星水果市场,收取“市场服务费”

顾客:买100多元西瓜交20元“进场费” 最近长沙天气炎热,黎先生想着为家人买些西瓜解暑。7月4日下午4时,他开车前往长沙红星水果批发市场。但在市场入口处被值班保安拦下,对方告知进入市场需要交纳20元的“进场费”,否则不得入内。“我当时觉得很诧异,别的商家都是想尽办法吸引顾客前来购物,而红星大市场反而是人为设置障碍!” 由于不想空手而归,黎先生交纳了20元的“进场费”后才被放行。“我在里面买了100元左右的西瓜,出来时向值班保安索要‘进场费’发票,对方一句‘没有’就把我打发了。”黎先生称,西瓜的购买价格算上20元的“进场费”,还不如直接在小区的水果店买划算。 想到这20元交的“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连税务发票也没有,黎先生认定这“进场费”,是市场管理方以谋私利在乱收费。 市场方:收费已获工商和物价部门审批 7月5日中午,红网记者联系上长沙红星水果批发市场管理方——长沙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投诉管理中心。一位瞿姓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解释称,保安收取的20元是“市场服务费”,该项收费已经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的审批,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至于“顾客索要发票遭拒”,她表示向顾客收取的费用都有正式发票,会就此事联系顾客说明情况。 当红网记者提出想进一步了解,“市场服务费”审批文件的具体时间和内容时,瞿女士表示需要找市场负责媒体工作的朱先生去了解。但红网记者通过瞿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朱先生的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中。 律师说法:收取“进场费”无法律依据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憬认为,市场管理方以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可以对市场经营者收取符合法律规定的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等,但其对顾客收取进场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顾客的车子进出市场,可按照一般停车费标准进行管理。”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员点评称,市场管理方向顾客收取“进场费”,显然是不合法的——按照湖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停车半小时以内不得收费。顾客进市场买水果一般不会超过半小时,即使超过半小时,也只能依据实际停车时间确定收费金额。 同时,李律师还指出,作为水果交易市场,应提升自身服务品质,允许顾客免费、优惠停车。“如果人为设置购物障碍,最终受到伤害的只会是市场自身形象和口碑。”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