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香樟绿城小区物业强占业主公共停车位

“和盛物业”私自侵占业主公用车位据为己有,并聘请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小区威胁恐吓业主。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条规定强调的是占用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停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所有业主都有同等的使用权,而和盛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消防通道边的车位据为己有,立牌为私有车位,造成本来停车困难的小区道路拥堵不堪。什么时候路边停车位是物业的了吗?物业凭什么就可以立牌私有呢?而且所立的牌子影响小区美观,笔者在全零陵区也没见路边车位立牌为私家车位啊!业主对此怨声载道,希望上级部门可以给我们业主解难!对此有业主提出异议,物业公司聘请社会闲散人员威胁恐吓。还有和盛物业公司长期侵占业主架空层办公,把规划设计中的办公场所外租盈利,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由于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的时候存在诸多问题,部分业主拒绝缴物业费,对此物业公司不是积极主动的跟业主沟通,而是聘请社会闲散人员威胁恐吓业主,强行关闭业主的用水,使小区业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综上所述,和盛物业公司在没有跟业主委员会签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强行在小区滞留管理,大肆侵占业主公用设施据为己有,聘请社会闲散人员威胁恐吓业主,业主生活在此,如同在尖刀上跳舞、钢绳上行走,居家何来安康?谁能真正做到为业主做主、为业主说话?转自:http://www.pazx888.com/ts/info/id/6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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