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2月4日晚在沅陵佳惠品龙店购买一小包潘泻叶,此物品摆放于茶叶柜!看到上面标注的功效我就买了一小包回来泡茶喝,不想于次日凌晨7时许、开始头昏、呕吐、乏力!继向沅陵药品食品监督局进行了举报,沅陵县药品食品监督局也给予了热情的接待并且协助处理了问题、明确告知了此物品的名称以及药理性,此物品属于“食药同源”,摆在超市买应该属于工商部门管理!本人在此、对沅陵县药品食品监督局表示感谢!然后本人又来到了沅陵县工商管理局城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就一个人,坐在电脑前,不知道在干什么,也没有对我的举报事情给予登记记录,只是告诉我人都出去了,让我星期一去、再我的一再追问下,告诉我,要不我下午2点半来,此时才11点30!我不否认各位领导都很忙、但是我的疑问就是,难道你们工商局没有人值班?又或者留下的哪位不是本单位人员或者不懂业务流程?在此,请给我一个答复、本人希望:1.沅陵县佳惠品龙店,对此物品下架或者标清毒副作用后再进行出售!2.沅陵县工商局城镇管理办公室在正常上班时间应配备值班人员!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276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