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端午节,本是一个很开心的日子,早上吃完早餐就跟家人去位于长沙四方坪第一湾小区旁的联华百货超市买菜,准备中午的午餐,结果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开心的事情。当时我们买完东西在收银台结账,选择的是刷卡,就在我们输入密码确认之后,pos机上一直未出小票,但是手机上已经收到了支付成功的短信,当时我们就马上联系银行,工作人员都表示已经交易成功,可超市方确以未打出小票为由,不让我们走,我们再次打电话到银行,并让银行工作人员跟超市方电话沟通,银行工作人员多次跟超市方确认已经交易成功。但是超市仍旧以未打出小票,钱会退回我们账户为由,不让我们走,万般无赖之下,我们只有打电话求助110,110表示会派警察过来。之后我跟家人就这样被困在超市,期间超市没有任何人出面来处理此事情,也无任何人员出面道歉。直到派出所民警过来之后,民警也确认了扣款成功的短信,当面我们再次打电话到银行,由银行工作人员再次确认交易成功后,由派出所民警带着我们离开超市。就这样我跟家人在超市被限制了将近一个小时的人身自由,事后超市都没有任何的道歉行为。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跟银行工作人员通话中了解到超市pos机登记的后台是长沙雨花区安白食品经营部,但是超市的名字却是联华百货,pos机后台登记的商户与实际不符,让人不得不联想质疑超市的资质。为何超市的pos机有问题,确要由消费者来承担?为何当超市出现消费者投诉时,超市方无专人出面处理?为何超市有权利限制个人的人身自由?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46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