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在网上举报零陵区徐家井小学为学生提供来源不明的午餐一事,我局立即组织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零陵区徐家井小学没有的专用食堂的问题。因永州市零陵区旭日幼儿园归属零陵区徐家井小学管理后,该幼儿园有配套的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零陵区徐家井小学就沿用了该幼儿园的食堂,并对食堂进行改造,增加了场地,添置了部分设施设备,现食堂面积约800平方米(包括独立的操作间、贮藏室、更衣室、分餐间),就餐地点为教室,食堂有完好的三防、加工、冷藏冷冻、消毒及分餐设施,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4人(健康证明齐全),具备提供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能力。该小学为学生提供的饭菜均为学校食堂加工的,不存在外购行为。二、零陵区徐家井小学制定了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原料采购、饭菜加工、分餐均有专人负责,饭菜及时留样,加工好的饭菜在分餐间分餐后,用专用密闭的保温分餐车分发到学生就餐教室,符合卫生要求。三、针对零陵区徐家井小学没有按规定及时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的行为,我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学校限期改正。并要求该食堂名称由原来的“永州市零陵区旭日幼儿园食堂”变更为“零陵区徐家井小学食堂”。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转自:http://www.ndidu.com/e/sohu/admin.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