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1日,我和家人从长沙乘坐火车去张家界旅游。到达后,在张家界火车站对面“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团参游。工作人员介绍张家界旅游事项,并承诺全程无强制消费和购物,不强制增加旅游线路,旅行团人数最多不超过28人,入住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我们以450元1人2日游签订了旅行合同,共交了900元。第二天早晨,我们就跟团出行了,但是当坐上大巴后发现旅行团并非张家界“驴妈妈国际旅行社”,而是多个旅行社拼团游客,共有39人。在去张家界森林公园的大巴上导游称行程要更改,要求我们坐索道和天梯,并且每个人要收取650元的费用。我认为张家界驴妈妈旅行社涉嫌甩客乱收费,打电话找接待人员解决。当时我不愿意交这个钱,我打电话找驴妈妈旅行社未及时得到解决,为了不影响整个旅行团的行程,最后没有办法,两人又交了1300元。但在旅行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安排住在三星级的酒店,而且所交的费用也不全部是索道、天梯以及交通工具的费用,有另外几个收费景点的费用,还有一个梦幻张家界的节目表演费用,并且安排了两次长时间购物,耽误了我的时间和行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的投诉解决问题,虽然有些小问题他们是解决了,但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心情,也耗费了我很多的精力和时间。我觉得“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自身违约在先,涉嫌恶意甩客,强买强卖,强制消费、强制增加旅游线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强烈要求返还旅游费用双倍的违约金和强制收取的消费费用,并补偿适当的旅游耗时费用。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89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