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请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要再霸王条款了

我于2018年2月2日在去哪网官方app预定了一晚2018年2月13日入住澳门百老汇酒店,去哪网告知我已经预定成功。当天晚上我就给酒店预订部打电话询问我的预定情况,然后酒店告知我并没有我的预定信息。我就告知去哪网,因为你们那没有预定成功,我不预定了请你们把729元退给我。去哪网给我的回复是:今天太晚了(2月2日),明天处理。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去哪网说预定成功不退不换。我向酒店了解过很多次,可以退改。但是需要代理商和他们联系。去哪儿网的“不可取消”规定为霸王条款,排除了当事人解除和变更合同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因事先去哪网更不没有给我预定,然后让我强制消费,应该优先适用消法而非去哪网的格式规定。最重要的是,我的酒店是2月13日,中间有将近10天的时间差,而且行程改变后立即退订,是不会对代理商造成损失,去哪儿以网站规定为由拒绝退订是极其不合理的(现在连机票、火车票预定都有个退改签的时间节点),去哪儿网不分时间时段要求扣除全额房款的规定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吗?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24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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