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兰华洋世纪4S店,“订金”和“定金”无法区分

红网长沙12月21日讯(记者 吴庠)关于民商法中“定金”和“订金”,在湖南某知名大学法学院任教的许老师,曾多次在课堂上向学生们讲解两者的区别。不料,他自己近日却被“订金”缠身——长沙雪佛兰华洋世纪4S店拒绝退还其所交的5000元购车订金。 上海通用:对经销商销售行为无力约束 尽管许老师多次向4S店指出,他之前所交纳的5000元,在购车协议中已明确注明是“订金”,而不是“定金”,认为该4S店不退订金是“强买强卖”。红网联动律师李炎辉也跟帖指出,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的原因使买卖未能实现,所交订金都应返还。” 但长沙雪佛兰华洋世纪4S店仍以“逾期不提车,订金不退”为由,坚决拒绝退还顾客所交订金。为此,红网“消费维权”栏目记者在今日上午,电话联系了上海通用总部客服部门。 一位陈姓女工作人员在了解此事后表示,上海通用对旗下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并无约束力,顾客和经销商发生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当红网记者问到“如果经销商的销售行为明显违法,上海通用是否也无约束”时,陈小姐未作正面回答,只是强调稍后会就此事向4S店核实情况。 “强买强卖是该4S店的传统” “一个很简单的法律常识,他们不但不正确对待,反而‘装疯卖傻’来刁难顾客。”许老师认为,华洋世纪4S店之所以不退订金逼迫顾客购车,就等同于“强买强卖”。而有网友指出,该4S店一直有“强买强卖”的“传统”,身边就有朋友遭遇过类似事件。 红网记者通过在百度搜索“投诉华洋世纪”,第一页搜索结果几乎全是投诉该4S店服务质量的帖子。而在今日下午,记者又接到一起关于雪佛兰华洋世纪4S店的投诉,长沙一车主在该店购买的“科鲁兹”小车,17天维修了5次。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该4S店之所以坚决不同购车订金,有可能是迫于年底销售冲量的压力——到达年度销售目标,厂家会有不同程度的年终返利。“只要有顾客在这儿订了车,他们就会采取一切办法留住顾客。” 目前,许老师已准备好诉状,将于近日前往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71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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