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违法食品“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样的法律法规,在湖南省会长沙、湘潭以及全国各地都被食药局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并依据涉案金额处以五千至三十万不等的罚款,可有消费者多次在冷水滩区食药局举报该违法行为,该局却另立家法做出不立案不查处不处罚的决定!说到这里就有点搞笑了,该产品到底是否违法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领导说了算,而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说了算,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那么这款食品到底是否违法且看以下数据,长沙市芙蓉区食药局对该案处8000元罚款,湖北公安处28万余元罚款,杭州上城区处罚18万元,其他各区分别都处以重罚,北京、四川、辽宁、江苏等各地食药局都对相同违法行为处以重罚!那么冷水滩食药局是要向以上认定“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违法的兄弟单位公开挑战吗?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05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