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永州某消费者年初在步步高超市徐家井店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发现超市上述违法行为后,该消费者立即向辖区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要求履行查处义务,并提供了相关购物小票、违法产品、视频等证据!零陵区食药局在举报人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居然公然充当步步高超市保护伞,采信违法企业毫无法律效力的证词证言,以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万般无奈之下,举报人一纸诉状将违法企业告上法院,零陵区人民法院秉公裁判,依法判决步步高超市违法,随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看到这里,相信老百姓都明白了!举报人提供给行政部门的证据和人民法院的证据一模一样,而做为承担全区五十多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食药局却故意颠倒黑白,不予立案查处,置人民群众之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公然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望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纪委、检察院等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渎职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8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