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5月15日,在江门市通九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店购朗行车,销售人员马某在给我讲解配置后,拿出一份认购书填写并要求我交两千元订金,期间没有给我任何说明,该订金是不能退的,也没提醒我认真阅读该条款,该条款上所有内容都是马小姐帮我填的,而且也没有在条款上签字,只是刷卡后,在刷卡单据上签字了。回来经过商量我决定不要该款车了,想退订,于是我在事隔二天后为防止给该4S店造成损失,我主动联系马某说退订,她立马就说那订金没有退,我说:"凭什么别的4S都可以退,再说你当初没履行告知义务, 告诉我不能退订金."刘某居然说这还需要告知吗,一般人都知道.还说别的4S同意退是别人的事,他们公司不行.对于这种态度,我相当无语.已经不敢江门九州通里购车了,对此可以想象以后的售后服务会如何?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199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