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10月11日下午在邵阳华运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车,看中一辆名为雷凌的车型。因为时间赶紧当时就交了5000的订金。(事后才知道是定金不是订金)回家后再三考虑决定不买这款车了。当天晚上8时左右就致电商家说不买了。当时就180度转弯,说不买车这个钱是不退的,原因就是这个是定金不是订金。因为当时签合同时销售员跟本就没有详细介绍这份合同的内容,也没有给我一份,以至于现在我也不知道合同里的内容是什么。正规的合同应当是一式两份的。为什么没有给我一份。这属于欺骗!取消买车时间与交钱差就三4个小时。就该花5000冤枉钱么?这属于强卖!王法何在。现在商家的态度就是要么就买车。不买就不退钱。就算去买个电视机也有退货的机会,何况一台10多万的车。于情不符于理不合。弱势群体该向谁求助?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58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