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8月14日在微信上成功的注册成为一款叫位位用车公众号的用户,交了押金800元。在位位共享车的定点取车点下单取车,在路上开车使用过程中小心行驶,没有任何的碰撞事故。在途中发现汽车右后视镜的镜片是没有的,当时没有多想,在回程过程中,那时候浏阳是下大暴雨。右后视镜镜片没有开车是有隐患,我就联系微信客服,并拍了右后视镜的照片给他们问他们怎么办,然后我按照客服交代的开到定点处,下午四五点还车付款结单。当晚九点左右客服打电话来说:右后视镜损坏,左前轮划伤,是我造成的叫我照价全额赔偿损失,并立即冻结了我交押金的账户。 我和他说什么都没有用,反正就认定是我的造成的要求原厂轮胎换新,原厂反光镜总成换新。在8月25日才再次收到他们电话说要求赔付金额是:换反光镜工时50元、反光镜324元、左前轮310元。 我要求位位用车提供我用车前后这辆车的信息,视频,照片,证明这个车在我使用前都是好的,他们并提供不了。车损险也没有,还说就算有也要我照价赔付。这 一次使用这个位位共享车并没有给我提供便利和好的体验,倒徒增烦恼,并且需要冒风险,其中还有消费陷阱。如果下单前没有发现车外观、轮胎或者其他有刮伤有隐患,使用之后不是你造成的也要你全额照新货赔偿。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9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