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8经诗丽堂翠湖店两位美容顾问向我推荐,办理了一项高端美容护理卡(水光针),当时刷卡2678元,(未开具发票,有银行卡刷卡记录),预约在5月14日到该院总店去做。在做护理过程中,经美容师及两名美容顾问的游说,我又刷卡8798元及微信转账1680元,也未出具发票,办理了4⃣次水光针护理。当时美容顾问未告知该项护理不能退换。在8月中旬我做完第三次护理,皮肤仍然没有变化,我到该美容店要求退还余下两次项目的款项,其店长称不会退款,而且原来的店长和两名美容顾问已离职,但我多次上门要求退款未果,我只能寻求帮助。9月10日我向四川消费网提出投诉,直到9月27美容院才有人与我联系,面见时又对该事件发生经过做了了解和记录,处理人员只说会向领导汇报该事件,但并未给予处理结果,之后又没有人再联系我,我找当时的处理人员,对方说他是个打工的,只能帮我再问下,之后也无音讯,我认为他们在敷衍我,所以我提岀第二次投诉,要求退还剩余项目的费用,请消费网给予帮助,再次感谢!最终结果:我与诗丽堂美容院长达3个月的纠纷终于在11月28日得到处理,诗丽堂美容院已按照我的诉求进行余额退款,感谢四川消费网给予的帮助。真诚感谢!! 转自:http://www.315sc.org/news.asp?id=16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