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本人入住成都万丽首座酒店,当时刷1200元预授权款项,6月22日早晨已结清房费将预授权撤销,6月22日晚到6月24日由公司支付房费继续入住,直到6月24日晚,该酒店前台告知让在刷1200元预授权,我们就换了另外一人的卡刷的预授权,已不是我本人的卡,在6月25日在上退房时,前台人员告诉我们卡上未消费,所以退房,已办清退房手续。到7月中旬酒店人员打电话说因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我们最后一晚房费未付,要求付房费,因离退房时间已过半月,所以有异议,酒店人员未经本人同意,于8月11日通过银行将我卡内600元扣除,预授权1个月自动解除,可是超过1个月他们如何将我的卡内的钱随便通过银行扣除,最后一天的房费即使没结也应该扣除当天刷预授权的卡上的钱,为何扣除的是在第一天刷预授权卡内的钱,我请求各级领导为我的消费权益,及我的卡使用没有保障一个相关的说法,来保护我的消费合法权益。转自:http://www.315sc.org/news.asp?id=15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