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本人与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交了880元押金到公司的支付宝账户。合同注明了一系列对代理商的扶持政策,其内容包括:供货、发货、售后、推广、店铺装修以及报名活动等。4月9日,该公司客服郑某某(QQ:2881477254[未开])联系我,告知可以帮我报名一个活动,并在报名成功之后,让我提前打了300件商品库存货款共计10800元,到公司法人(手机:15059268317[呼转])的支付宝账号里。4月12日,活动审核没有通过,我要求退还货款,对方说退款申请有一个流程,需要一些时间。一个星期后我再次追款,他们借口称货款冻结在第三方平台,还需要一些时间。半个月后货款始终未能讨回,无奈之下我去了当地公安局报案,通过警方介入,鼎胜营销平台承诺4月29日退款。但在4月29日退款当天,对方又以技术费和服务费为理由,要扣取我百分之二十的货款。对于这样的不平等条约我表示不同意,因为合同规定鼎胜营销平台有义务和责任为我报名活动,并且客服也明确地说过,交完押金成为公司代理商,后期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福鼎市鼎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管许某(手机:18350317137[畅通] QQ:2881477250[未开])态度强硬,坚称这是公司规定,不同意的话就不退款。如果同意,就签订退款合同,退还百分之八十。为了先拿回这百分之八十的费用,我只能先同意。之后我又分别给公司主管和经理打电话,但他们都不愿意退还剩余款项。我在12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等地投诉,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复。鉴于鼎胜营销平台违反协议内容,恶意克扣我百分之二十的货款2160元,本人恳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曝光该项目,为我挽回损失。 转自:http://www.zsw.org/5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