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网签不给退款,购买荣盛开发的四季花语小商铺

本人2017年9月购买了安次区荣盛四季花语7号地的一处小商铺,当月交付了定金和首付合计68053元和全部贷款资料。当时签订了草签合同,但是合同上只有本人的签字和手印,没有荣盛的任何盖章,并且本人手里没有那份草签合同,只有交钱时给的收据。销售称一个月之内办理贷款并网签,但是至今六个多月过去了都没有网签和办理贷款,于是我觉得开发商没有信誉所以要求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但是销售经理跟我说退房得找关系,认识他们公司领导才能退钱还要扣除总房款的10%,如果不认识领导退房可以钱一分都不退,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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