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总局关于21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2号),据通告显示,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祛痘类化妆品2386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65批次,不合格样品共2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出含有甲硝唑及氯霉素、氧氟沙星等抗生素类药物。此外,违禁添加糖皮质激素、涉及虚假或夸大宣传等事件层出不穷,令消费者望而却步。在祛痘类化妆品市场迅速崛起的当下,质量和安全问题也再次成为了其发展的关键。
检出抗生素类药物16家企业登“黑榜”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信息显示,此次共有标示为广州市卓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温州市奇美美肤品有限公司、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佰草慕、卡尔曼尼及老中医等多个品牌。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和生产企业确认,标示为广州市黛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莉雅清肌祛痘益肤霜、上海花宫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宫痘痘修复膏等多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此外记者注意到,由深圳佳兴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巴黎欧莱雅化妆品祛痘修复霜的1批次产品也因检出每克中含有8631微克的氧氟沙星而登上“黑榜”。随后记者联系欧莱雅品牌方对此事进行询问,对方表示,通告中提及的深圳佳兴化妆品有限公司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其生产的巴黎欧莱雅化妆品祛痘修复霜也并非欧莱雅公司产品。
通告指出,此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检出含有甲硝唑及氯霉素、酮康唑、咪康唑、克霉唑、联苯咔唑、环吡酮胺、氧氟沙星等抗生素类药物,记者查阅《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发现,该规范中明确指出,抗生素类药物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见效快”、利润高是祛痘类化妆品中经常出现抗生素类药物的关键,其抑菌抗微生物的效果可以快速起到改善炎症、祛除红肿的作用,令消费者觉得产品“真实有效”。
“即便临床上会使用外用抗生素药膏针对某些特殊类型的痘痘治疗,也不会要求长期连续使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导致耐药菌的出现。”对于祛痘类化妆品中违禁添加抗生素类药物的危害,化妆品成分专家李鑫也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表示,经常使用含有抗生素的祛痘类化妆品很有可能使皮肤表面菌群失调并导致耐药菌的出现,或引发其他感染,此外若消费者自身对某种抗生素过敏,购买并使用不法商家隐瞒并违规添加的产品,也易产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