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日照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该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市局组织对全市速冻调理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2类食品56批次的食品进

 3月6日,日照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该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市局组织对全市速冻调理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2类食品56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54批次合格,现将有关数据汇总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

(1)标称为日照赶海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赶海妹即食海蜇”1批次,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1计)不合格;

(2)标称为日照市康珍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1批次,菌落总数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核查处置,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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