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医堂医院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药品

济南市历下区食药监局发布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济南国医堂医院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药品,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处罚款济南国医堂医院违法购进药品,被罚80025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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