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106号会员单位河南古尔登农产品有限公司电信金融网络诈骗

         追查诈骗集团的藏匿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冻结犯罪平台账户,查封犯罪会员单位账户,清查没收犯罪团伙主犯的一切非法财产,要求会员单位参与诈骗的法人、股东及员工等犯罪行为实施者退赔一切诈骗所得,并赔偿因其诈骗对我构成的损害和打击。  【自我介绍】本人姓刘,交易账号106000000009712  【犯罪嫌疑单位1】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吉林农产品交易平台主管部门)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二期1幢0单元3001-3005  【犯罪嫌疑人2】法人代表:刘威  【工商营业执照号】220108010002224  【犯罪嫌疑单位3】河南古尔登农产品有限公司(吉林农产品106号会员单位)  【公司地址】河南市郑州市金水区农业东路1号1601附1号  【犯罪嫌疑人4】法人代表:李永光  【犯罪嫌疑人5】刘婷(客服业务员)QQ1514156461 微信:cpm1823  【犯罪嫌疑人6】黄老师(喊单指导老师)微信:JCCE88(昵称:吉林农产品技术指导)   【请加维权团队】如果你是受害者的,也跟我一样的经历,请放下面子,勇敢面对!  请加吉林农产品现货维权群17117563,我们一起抱团举报!  如果你是北海受害者,请加北海现货受骗群558769623!  一、【报案原由】  2016年6月底—2016年12月底,本人被系列引诱后,先后根据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106号会员单位(河南古尔登农产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和所谓喊单指导老师的引导下,进行网上现货交易(含尿素、白银、原油、原糖、大豆、小麦、咖啡等),被骗金额达1329720.82 元,犯罪嫌疑人涉嫌电信金融网络诈骗!  二、【被诈骗经过】  我姓刘,单亲家庭,孩子5岁时与丈夫离婚,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对物质生活我要求不高,平日里本分,从不与人争吵。  1、噩梦前期  2016年6月10日,一位自称小刘(QQ1514156461)的漂亮女孩加我微信,每天给我发一些激励人心的话和截图,都是如何赚钱,赚了多少。有一天我抱着一种怀疑的心情问了一句:“这些都是真的吗?”,从此以后小刘就每天跟踪,发短信、打电话,都是一些关心和引诱的话,如:“姐,你不用急,先了解再开户,先开一个模拟帐户操作,有老师教你的,等你熟悉了以后,再去操作实盘,而且公司现在正在搞活动,免费培训”等等,并且强调绝不收费。正因为不收费,加上小刘天天在微信里发一些看似赚的截图,我决定试一下。  2、噩梦开始  6月29日,我的噩梦也就是从这天开始,首先小刘远程与我签约,我当时没有u盾, 对方说用建行卡签约必须要办理U盾,这样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说是第三方存管的,对方通过QQ给我发送了吉林农产品交易系统的软件和建设银行个人E商贸通的安装程序。我就按照对方发送的注册流程办理了开户,交易号为106000000009712。我拿出存了将近十年的储蓄十万元用于开户费用。  6月30号,小刘推荐一位黄老师为我喊单操作(微信号JCCE88),一开始我很谨慎,无论赢亏都不敢重仓下单,但是很幸运,2天时间我居然赚了2.5万元。  3、轮回魔咒  这时黄老师反复地强调“只有下大单下重仓才能大赚”,并不时晒出他们盈利“几十、几百万”的截图,当时的我觉得找到一条赚钱的途径。于是找堂弟又借了一笔钱,再次入金,没想到这次出现爆仓,几分钟之内就亏损13万。  正当我沮丧懊恼之时,黄老师信誓旦旦地说“只要多追加投资,一定会赚回来的”。  借来的钱没有了,怎么办?  没办法,我只能再次去向姐妹借钱,希望能像黄老师说的那样挽回局面,一次又一次把借来的钱放进交易平台,小单都能小赚一点,而每次投入大单时就会出现爆仓现象,血本无归!  当时我都快被吓傻了,这些钱是我一生的积蓄,而且大部分都是借的钱啊,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老师嘴中所说的几乎没有风险稳赚不赔的投资,到了我的手上怎么就这么差的运气呢?此时指导老师安慰我:“没关系,改天我一定要带你赚回来!”  面对这么多债务,身无分文的我只能再次抵押贷款借款,希望能够回本,而骗子公司的业务员和指导老师也正是抓住我的这种心理,一次次鼓动我借钱翻本,一定会回来的,但最终——血本无归!  4、噩梦惊醒  快过年了,面对高昂的贷款,面对兄弟姐妹的催债,我无颜面对,曾把身上仅有的几元钱去买彩票,希望能走运中大奖!可老天并不垂青我。  100多万,我这一辈子都还不清!半年了,我没有一个晚上睡着过,每天以泪洗面,可第二天我还要生活,要笑着去面对,我害怕告诉家人,怕他们担心,接受不了,多少次想一死了之,但是每次看到与我相依为命的孩子,真的不忍。  可是现在,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我真的不知如何面对家人,面对亲戚朋友,也许跳楼是我唯一的选择,我写好了遗书:“妈妈,我对不起你们,我是个罪人,明天是我的生日,也是我的忌日…..”我安排好了一切,把家里卫生打扫干净,把妈妈的衣服整理好…..  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我命本不该绝,姐姐阻拦了我,了解事情之后,上网一查,整个过程就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骗局!我的情况跟很多受害者一模一样!  当姐姐要检查我的交易账目时,我才发现根本上不了交易软件,当我与业务员联系时,他以为我又想操作,非常热情地把软件和密码发给我,姐姐气愤地说:“你只能用他们发给你的软件才能做,这一切都是他们在幕后操作,难道你还不明白自己卷进一场早被设计好的诈骗圈套吗!”,然后查找对方QQ号码的IP地址,居然发现连号码都无法搜寻到,这些骗子早有防备!  到这时,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让你倾家荡产、痂皮人亡的的特大骗局!  三、【报案请求】  1、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涉嫌罪名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286条)、非法经营罪、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罪、窃取电信个人隐私罪等数罪并罚。  2、对涉嫌犯罪的公司: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吉林农产品交易中心、河南古尔登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查封。  3、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抓捕并审讯严惩诈骗公司法人、股东、经理及所有员工,网上追逃诈骗集团幕后实际组织者、操控者、指挥者、暗股持有者以及政府机关相关涉案人员,发现政府机关相关人员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的移交纪检委调查,并追究上述所有人员的刑事责任。刘婷(客服业务员)QQ1514156461 微信cpm1823,黄老师(喊单指导老师)微信JCCE88(昵称:吉林农产品技术指导) 。  4、赔偿本人一切损失1329720.82 元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该公司法人、股东及员工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涉嫌集体诈骗,应退还本人被诈骗的全部财产,并赔偿本人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维权及报案立案期间发生的路费、食宿费、误工费、电话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5、追查诈骗集团的藏匿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冻结犯罪平台账户,查封犯罪会员单位账户,清查没收犯罪团伙主犯的一切非法财产,要求会员单位参与诈骗的法人、股东及员工等犯罪行为实施者退赔一切诈骗所得,并赔偿因其诈骗对我构成的损害和打击。  【请加维权团队】如果你是受害者的,也跟我一样的经历,请放下面子,勇敢面对!  请加吉林农产品现货维权群17117563,我们一起抱团举报!  如果你是北海受害者,请加北海现货受骗群558769623!         文章转载:http://www.minzhunews.com/a/jiandu/2017/0205/163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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