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玉米公司及其222号会员商丘德金公司诈骗癌症病人救命钱

     各位有良知的难友、兄弟、姐妹:  有一位百发苍苍的老人倍受癌症病魔折磨的时候,一位以一生做善事的父亲在生与死的边沿抗争病魔的时候,以他坚强的毅力和内心活下去的信念,本可以从死神的手中挽回自己的生病,在这个时候,两个人间大恶,丧失良知和道德底线的骗子——吉林玉米交易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商丘德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竟丧尽天良地从这位奄奄一息的老人的儿子手中诈骗了活下去的救命钱,这位老人正式被诈骗了救命钱而命丧九泉,为讨一个社会正义和良知,我现在网上举报,请各位良知的姐妹帮我转载,直到将骗子绳之以法,正本清源,还社会一片宁静,以为我父亲的亡灵。   受害人:童浩,电话13486467591,交易账号222900000008113;   诈骗嫌疑人1: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是崔江民,现为刘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3185870C;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二期1幢0单元3001-3005室;经营范围:   组织农畜产品、淀粉、化肥、酒、茶叶、饲料原料、金属材料(含贵金属)、石油石化产品、化工产品的购销订货交易活动,提供现货批发、零售、延期交收服务、分布式交易交收服务,并为其提供电子交易和微交易,提供市场交易方面的信息、咨询、中介、代购、代销和储运服务,市场信息咨询及数据分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诈骗嫌疑人2::商丘德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德金公司),是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玉米公司)222号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洪娟,全国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4114003300990153,住所: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九龙大厦3楼。经营范围: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销售。   2015年12月初,本人被系列引诱后,被吉林玉米公司及其222号会员单位商丘德金公司的业务员和所谓老师的利诱后进行网上现货原油交易,被骗125629.5元,被举报人均涉嫌网络诈骗。   事实与理由   吉林玉米公司及其222号会员单位商丘德金公司的业务员和所谓老师从网上加我的QQ25662615后,打着现货石油的高收益性,买涨和买跌都可以赚钱,几乎稳赚不赔的幌子,并不时打电话和发送石油交易获利截图(实质为虚拟交易截图,从未说明)的方式将诱骗入原油交易。在其业务员的引导下入金,最后在其所谓的原油投资老师指引下先后进行系列买卖的操作,不时的在群里和向我本人发出原油的分析和操作建议,具体进出点位等都有明确的说明,在你做单做进去的时候,如果亏了叫你“加仓、稳住、拿着”等字眼的语言稳住你进一步的扩大损失,然后要求你后续重仓一局或两局回来并要求追加投资,或要求补仓、重仓,或促使频繁交易缴纳高昂手续费,短短20天时间通过交易亏损125629.5元。   经过与其他受骗难友的沟通,掌握并了解一系列的背后“黑幕”。   我认为,被举报人及其员工,均涉嫌构成了网络诈骗。   一、无经营资质,非法经营   无论从吉林玉米公司的经营范围而言还是从其222号会员商丘德金公司经营范围而言,均未披露有“原油现货”经营权限,经查证,吉林玉米公司根本无原油审批资质,更何况所谓的会员单位何来经营资格?在没有资质的前提下超经营范围从事国家特种行业经营的,就是严重的违规,甚或违法。不言而喻,获得收入就是非法收入。   二、虚假宣传欺诈,诱骗上套   吉林玉米公司及其222号会员商丘德金公司业务员以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手法,只宣传的是他们有优秀的操盘团队,有老师的一对一指导,盈利大和风险可控,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诱骗客户开户,对客户交易时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以达到其盈利的目的,涉嫌违反《广告法》。   三、虚假监管欺诈,诱骗入金   吉林玉米公司及其222号会员单位商丘德金公司业务员代开户时明确说明:交易资金属于第三方监管。但从每一名客户打印的银行交易流水可以看到,实际上并不存在三方存管协议,以建行为例,只不过是在建行的网银中一个E商贸通模块,添加了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一个商户结算账户!所有资金其实只是转到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账户,完全不符合一户一码制及第三方存管的约定。开户交易的客户资金没有流向市场,更没有流向国际市场。其资金直接进入吉林玉米公司的账户,吉林玉米公司和222号会员单位直接挪用、侵占了该笔资金。托管就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引用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胡经生处长的话说: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这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   四、虚假交易欺诈,诱骗钱财   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2013年六部委《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其中,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都是不允许的。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胡经生代表会领导发声强调:现货必须是100%的实物交易,期货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而吉林玉米公司和商丘德金公司的交易是:   (一)交易品种具有违法性:   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公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吉林玉米公司和商丘德金公司经营的原油现货,完全不符合上述条件,却以与会员单位一起诱骗投资者交易“现货原油”,交易标的物违法!   (二)交易的价格具有欺骗性:   吉林玉米司及其222会员商丘德金公司使用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没有列入保安监控体系;商品价格和国际接轨,说明了所谓的交易是虚假的,假设外部价格没有了,公司就没法运行,大家就没法进行现货交易,这不是荒谬么?!所以,客户在电子盘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格,价格成为一个用来确定内部胜负的指标,实际上形成了“零和”的对赌。   同时,平等的买卖双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自己的交易对手缴纳交易手续费、隔夜费和点差,而交易对手不仅无需缴纳这些费用,反而是收取这些费用。就是说,这种对赌交易,在制度上就设定了客户在开始和持续期间必须向自己的对手付钱,起点和过程都是不公平的。可以说,这种交易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   (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   客户购买的“现货原油131吨”等现货,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属于标准化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文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通过“订购”和“回购”两种方式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解除自己的权利义务。   这些都构成了标准化合约。   (四)名为现货实为期货   1.电子盘交易的品种“131T原油”是电子虚拟产品并无实物;   2.买涨买跌,及时交易,T+0的操作模式;并非t+1等现货交易模式。   3.点差、高额手续费、保证金等一系列的交易模式均体现为是期货而非现货,严重违规违法。   (五)交易方式为公开方式集中交易。   吉林玉米公司及其222号会员商丘德金公司,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   根据以上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举报人认为:吉林玉米公司和222号会员单位商丘德金公司所设的交易系统,其所交易的原油,从根本上讲,目的也不是为了组织交易、现货交割,也不是通过配套服务来盈利,而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收实物的交易,并且面向不特定的人、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以保证金制度和高杠杆进行操作,做的是对赌的做市商模式,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照搬期货经营模式,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   因此,这完全是借现货交易为名,交易的是统一格式的契约,采取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行期货交易之实,但却又叫现货,根本就是是平台精心设计的网络电子赌博,根本就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新型骗局,明目张胆欺诈投资者!进去的客户无论是谁最后都是亏的血本无归,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没有实物交割的虚拟交易,与赌博无异,甚至比赌博还不如。   (六)行迹败露,欲盖弥彰   2016年7月,吉林玉米公司及其会员单位商丘德金公司停止原油交易品种,孰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且相关的证据早已经被受害人收集并取证完毕。现在原油美其名曰为“尿素”。   (七)作恶多端,屡骗不止   经了解,商丘德金公司前期就是北京石油交易所的会员代理商单位代理做汽油和燃油,北油所被中央焦点访谈等媒体报道后,该单位随即改头换面,摇身一变为吉林玉米公司的会员单位继续作恶行骗,要知道古语有云:“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恶人更是这样。   (八)恶性败露,欲盖弥彰   吉林玉米公司由于自身无原油期货交易资格,明知不能长久行骗,做贼心虚,从2016年9月份开始,将原先的原油改头换面为“尿素”但实际的走势与原油是一模一样。   (九)全无资质,连续作案   众所周知,期货经营无论从管理人员、经营从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原油和白银作为国家特许的品种,尤其是期货必须要取证相关的许可证,同时期货经营必须要在集中明确的场地进行交易,但实际上吉林玉米交易中心和商丘德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些资质有吗?我们不得而知,仅是自己制作一个吉林玉米交易软件3.0.0版,名为与市场接轨,如果接轨怎么连起码的走势也没有采用国家市场的统一标价和点位,而是自己编制的一套所谓的点位,吉林玉米交易中心和商丘德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行径的本质,明眼人一看,昭然若揭!   综上,吉林玉米公司及其会员单位商丘德金公司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及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根据《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的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组织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的,其会员、加盟商和代理商等代理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活动,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不具有期货交易资格,却诱骗投资者交易,并通过操纵交易数据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投资者财产,这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规定,构成网络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为了揭示骗子的罪恶行为,我在网上举报,,能伸出援助之手,严查此事,以慰我父亲的在天之灵,我顿首拜谢!          文章转载:http://www.114px.com.cn/html/49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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