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商品交易所下属379号会员单位江西裕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受害者(会员号379),QQ:706745966,电话:15882304861,交易账号:379900000000277.短短一周,入金5万,被骗近3万元。本人交易会员单位:江西裕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8MA35G4UL8E,企业法人:宋少宏,企业住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河西电子孵化园,电话:020-29091089,就是这样的一个单位让众多投资者家破人亡,精神抑郁!! 有关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其会员单位不具备原有经营资质违法依据如下: 一、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379会员单位不具备原油经营资质 违法事实:根据工商局查询到的信息,大连再生资源商品交易中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期间我向向商务部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中也明确指出,商务部未收到过大连再生关于原油仓储、销售经营资质的申请,未向其核发过《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大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回应称, 大连再生未在我局办理过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 。那么,大连再生哪里来的所谓的原油的现货交易呢?而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及其会员单位以做国际原油为其业务主体,引诱广大投资者投资其所谓的大连重油。 二、其交易模式涉嫌非法期货经营 违法事实: 1.业务员宣称的交易模式为低保证金交易、高倍杠杆、T+0交易; 2.379会员单位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并非为了收取或交付现货实物,而是通过买入卖出之间的价格差额实现盈利,可以连续进行买空、卖空交易; 3.在大连再生交易所(及其所属的379会员单位)提供的行情软件中,只有价格行情在变动,而且在同一价位无论挂多少手单都可以瞬间成交,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及各会员单位实际上是做市商。 以上均为明显的期货交易特征。 认定依据: 1、根据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查明,该公司可以进行的商品交易是现货交易。按照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必须包括:(1)实物商品;(2)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 但是,我们在与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及其相关会员单位(379号)的交易过程中,没有看到任何实物、仓单、提单等提货凭证。我们在交易过程中也只得到了其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中可下载的电子交易清单。因此可以判定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其相关会员单位(379号)实行的不是以实物交易为基础的交易行为。与上述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相违背。 2、根据证监办发〔2013〕111号文件《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提到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 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从上述1条描述已经可以判定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及其相关会员单位实行的不是以实物交易为基础的交易行为,其行为满足目的要件。 就形式要件而言,根据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有关规定,一般有如下特征: (一)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人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二)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从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及其会员单位业务员宣传的保证金交易、T+0交易、可以买空卖空等满足上述第一条特征描述;另外,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提供的交易软件中仅有报价,并无成交量显示,表明其交易方式为做市商机制,满足形式要件特征第二条描述。 通过上述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认定结果可以认定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及其会员单位的交易行为已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 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对其应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所谓老师喊单、违规操作 买多买空都由引导开户的的所谓老师喊单操作,由根本不具投顾资格甚至从业资格的所谓 老师 为不了解市场的用户提供交易策略,用户自己据此操作,意味着法律意义中的 事实上的带盘合同 已达成。用户照此交易发生亏损,指导 老师 的行为构成过失侵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指导老师及其共同受益者完全有义务进行赔付。 四、其资金第三方托管涉嫌欺诈 违法事实: 大连再生资源在旗下379会员单位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开展的是第三方托管业务,但实际上客户的钱都是直接打到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的建行账号上。通过电话咨询建行,此账号根本不是托管账号,而实际上只是一种 银商银权 (它是一种新型微型自助银行服务产品,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保证金、货款结算账户与其在市场开立的个人、机构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银商银权业务银行只负责资金划转,而并非三方托管,所以只要客户入金,不管有没有进行买卖操作,资金就已经直接进入了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的帐户。 认定依据: 根据国发〔2011〕38号 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的规定、国办发〔2012〕37号中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的规定,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的开户行已经违反上述规定,同时其所做的银行第三方托管也是欺骗宣传。 五、涉嫌合同欺诈 认定依据: 1、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明确规定: 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 2、开户时网上的客户协议书第十一条第3款明确提出: 所有协议和电子化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和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而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下属各会员单位没有按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相关要求开展电子签名,属于无效电子协议。 3、按各会员单位的客户协议书相关条款,客户协议书应双方各执一份,但是我们并没有收到纸介质协议及电子件协议。 六、其在全国范围吸纳会员单位、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违规事实: 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目前除了在大连的运营总部外,在全国各地设立多个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代理商,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认定依据: 1、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中规定 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设立的,应当分包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相应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设立运营的经营性分支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照工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大肆招收会员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该文件规定。 七、亏损本质 网络对赌平台 平台会员单位为客户提供 交易策略 , 代客理财 ,加速客户亏损,赚取 头寸费 。 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采用的是分散式柜台交易,我们只能与其会员单位进行交易,实际上它是做市商。该公司没有自己的价格,参考境外现货盘数据,在自己设计的交易软件里,把所有客户的资金纳入对赌盘,而且随意更改后台数据,造成客户莫名其妙的亏损(实际上这些亏损最后都揽入了大连再生和其会员单位自己的腰包),就好比交易市场是一个赌博平台,会员单位就好比在这个平台做庄,会员单位在非法购买大量的个人信息的同时,电话、微信诱骗老百姓加入其中,并许以高额回报。当客户通过他们的平台开户交易,挣钱了,交易市场会将会员单位的保证金赔给挣钱的客户,当客户亏钱了的时候,交易市场会将客户除去点差以外的钱包括交易手续费全部给会员单位,交易市场赚取点差和一定百分比的手续费。也就是说,他们本身就是在和客户对赌,我们亏得越多,他们才能赚的越多。试问这样一个交易中心和一个赌博平台有什么区别?甚至连赌博平台都不如。 虚假宣传,承诺由专业老师一对一指导操作一定盈利,其实正是他们夺取客户资金的所采取的方式之一,利用客户无行业知识,完全信任这一点频繁喊单,重仓操作,设计强行平仓、重仓、锁仓,从而达到不但是赚钱高额手续费同时还赚取客户亏损资金之目的。 由根本不具投顾资格甚至从业资格的所谓 老师 为不了解市场的用户提供交易策略,用户自己据此操作,意味着法律意义中的 事实上的带盘合同 已达成。用户照此交易发生亏损,指导 老师 的行为构成过失侵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指导老师及其共同受益者完全有义务进行赔付。 通过类期货的标准化合约做对赌盘,使用集合竞价交易(交易各方在平台担保下连续撮合)、 做市商 交易(交易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这种 现货 面具下的非法期货交易模式致使对市场内幕不甚了解的用户不知不觉陷于 对赌 陷阱,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这种行为完全是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达到非法暴利的目的。公安部承诺将要持续打击,在2015年公安部320网络投资诈骗专案收网行动中,仅在浙江就抓获利用网络进行现货投资诈骗的犯罪份子66名(详情请请见BTV 科教《法制进行时150402》) 八、涉嫌采用非法手段,使用非法软件谋取利益 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旗下379会员单位的客户端软件为委托开发,这些电子盘软件可以轻易的在软件市场中获得,未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的安全检测,也没有在公安部门备案。已经在2014年3月15日央视曝光的可操作交易软件之列,此款软件带有 后门 可以由操盘手随意调节杠杆,虚拟出巨量资金,从而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凶工具。 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使用的操作交易软件和行情分析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违反国家《期货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同时他们采用后台控制:他们经常利用软件后台操作使操作交易延时、卡机等手段,使但客户经常面对有利行情无法下单,造成巨额亏损,因为后台控制了每个客户的操作,使客户在大行情来时无法赚到钱,也会使很多客户出现爆仓现象,当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强制平仓。他们采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客户软件上操作的只是数字对赌游戏,底牌早就被交易所知道,客户想赚钱,是绝对不可能的,涉嫌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诈骗罪。 最后,附 全国现货灾民 誓言 : 我们永不放弃,哪怕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这是一场 人为的 经济灾难!大家团结起来!望早日还我们一个和平的社会! 文章转载:http://www.114px.com.cn/html/45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