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浙江舟山大宗交易所以及316会员舟山浙商玖舟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原油诈骗还我血汗钱! 我是舟山大宗316会员舟山浙商玖舟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的一名受骗者。我在舟山大宗的交易帐号:316160603100454,邮箱:928982661@qq.com 。QQ.928982661, 一、控诉对象: 1、舟山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会员单位(316)舟山浙商玖舟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我是今年六月份被一个所谓金融客服加的微信,实为浙商玖舟公司的业务员,就是利用网络 QQ,微信,加人聊天,使不懂的人 善良的老百姓入圈套,实施网络诈骗的罪恶活动,业务员叫沈春林,扣825611497网名“独霸红尘”,现在给我删除了,业务手机 13758102554,避免更多无辜的人上当受骗,醒悟吧现货业务员,不要再做伤天害理气死父母的事了,刚开始聊聊天,吹吹牛,过一个月开始讲现货赚钱,轻松,白捡钱,比股票好,讲浙江舟山原油现货,说机会大,没有主力和庄家,t+0市场,随时买卖,买涨买跌都赚钱,准备好麻袋捡钱,叫我赶快开户,每天给我洗脑,我说担心交易所不正规,他们就说是XXX亲自审批的,你们连总理都不相信吗?我想到既然是李总理亲自审批的,那应该是正规的,我也就放松了警惕,开户都是她全程在网上指导我开的户,我没签订任何合同以及风险的文件,我讲现在没钱,她说没钱可以先开户,等以后有钱再操作,户开好后我也不想操作,这中间一直联系我说既然开户了就操作试下,半个月后,装作很可怜的样子说同事都看不起,开个空户头,以后没脸在公司呆了,上不了班了……,按他们说的入金三万激活账户,刚开始什么也不懂,听她的指导操作做单两天不到钱就亏损完了,每次他们都说买浙商油2,还叫重仓操作,频繁喊单,喊的都是反单,第一天是下跌行情让做多,第二天上涨行情让做空,陆续亏损三万六千元。手续费就有一万多,亏完后还一直讲再多加钱,把损失捞回来,由于亏损巨大,我那段时间精神恍惚,受到了很大打击。静下心来仔细想了一下事情的前前后后,就是他们设计好的一个圈套,最可气的是他们为了骗人把XXX都拉出来了,可见他们胆子有多大。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 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之后,2013年12月23日,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2013证监会74号文),要求各省清理整顿非法交易场所和交易平台。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涉嫌非法经营。舟山大宗无经营期货资质,名为现货,实质是经营期货。从交易形式看,舟山大宗商品采用了标准化合约,公开集中交易,未来才交付,保证金杠杆交易,对冲基金等交易形式。其交易目的并非实际交付现货,而是赚取差价,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进行投资。所有这一切,却恰好符合国发【2011】38号文中命令禁止的行为。通过一些同样被骗朋友诉求成功,我才学习到不少知识: 1、只要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违反了国务院及六部委有关禁令,违反了现货交易必须100%实物交收、100%实物协议转让(而不是合约转让)、100%现金结算的交易规则,违反了“间隔五日成交结算”的T+5交易机制,违反了当天不可以做同一商品交易的强制性规定,都是非法交易平台。严重违反国办发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和国办发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 1、其采用T+0模式22小时不间断交易模式,违反了国办发38号中关于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的规定; 2、其通过一个所谓“交易平台”,将所有散户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违反了国办发38号中关于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规定; 3、其用虚拟的交易平台频繁地买进卖出,名为现货,但实际的操作以大宗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 浙江舟山大宗交易所及旗下会员单位不具备从事原油现货交易资质。2015年10月20日,中国新闻网发表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地下炒油现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截止发布会之日,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舟山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旗下会员根本不具备原油现货交易资质,属违法违规经营。 4、其资金第三方托管涉嫌欺诈,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在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开展的是第三方托管业务,但实际上客户的钱都是直接打到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账号上(12060200 190000 32912)。通过咨询工商银行,我们存入账号根本不是托管账号,而实际上只是一种“银商银权”(它是一种新型微型自助银行服务产品,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保证金、货款结算账户与其在市场开立的个人、机构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银商银权业务银行只负责资金划转,而并非三方托管,所以只要客户入金,不管有没有进行买卖操作,资金就已经直接进入了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会员单位的帐户。通过银行流水就知道了,资金去向是舟山大宗公司,而不是市场。由于部分平台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得到某些地方政府的庇护,清理整顿过程必定困难重重。浙商所是以现货交易为幌子的网络金融诈骗平台,他们骗取我们购买的浙商油是根本没有实物交割,实质是一个虚拟的电子交易,他们把没有的东西卖给我们,实施网络金融诈骗,且作案手法非常隐蔽。 我们在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看到一个偌大的上万平方米的6层现货交易所大楼,竟然没有看到一丝实物现货。 6.我们客户投入到浙商所的资金根本没有流入市场,更没有流入国际市场,而是留在浙商所。浙商所工作人员在我们开户时就骗我们说,他们的浙商油是与国际接轨的原油,完全是骗人的。而实际上浙商油根本没与国际接轨,只是参照国际油价走势,他们在国内网络软件公司购买一个服务器软件,在网上搭建虚拟的“现货交易平台”,接着发展下级主购、代理拉拢客户,而后实施诈骗。 我们的资金就这样全部被浙商所及主购骗走。 他们的服务器就在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三楼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内。为了掩盖他们的罪恶工具,所以,一个名为现货的交易场所,一天到晚、成年累月大门紧闭,工作人员均凭指纹出入,外来人员很难进入交易场所内。 7.我们购买的浙商油交易,浙商所根本无法提供卖方身份,我们的交易其实质是与浙商所主购销商的对赌交易。浙商所每天除了每天返给主购万10.5的的手续费(共收取客户万14,浙商所留万3.5)、点差、仓息费外,浙商所每天还将客户的盈亏全部返给主购(他们在主购招商时都签有这种秘密返客户盈亏的合同)。所以,这些主购为了诈骗更多的资金,通常联合轮番设套,连环使出各种技俩,利用客户对他们这种交易模式不了解,以高额回报等各种诱饵诱骗客户不断追加资金,投到他们这种高风险的做市商“对赌”游戏中。然后通过所谓的分析师喊反单,引导客户频繁、重仓操作等方式让客户瞬间亏损。 (重庆市渝中区保安分局打掉的第一家现货交易平台是重庆晨优农产品交易平台。办案人员到北京、扬州等地调查发现,重庆晨优总涉案金额2.39个亿,涉案账户1887个。其中500多个账户是平或者是微盈利,1200多个账户则是大幅亏损。该分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赵庆赵庆说,在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此类平台的欺骗性很强,很少有人报案,多数受害人即使亏损,也大都觉得运气不好。 据深圳龙华保安分局办案人员介绍,这类平台有吸引客户的统一模式,即通过“分析师”前期“送金”,吸引客户大量资金进来后,再一次性“杀掉”。 当新的客户加入进来后,平台分析师会提供假行情,让新客户尝到一点甜头,他们内部称之为“送金行情”,取得客户信任后,再告诉客户有一波大行情,游说客户加大资金投入,当客户投入大量资金后,操盘手再通过反向操作,把客户的钱骗走,一次常常可以骗到一半甚至全部骗完。 加强打防机制堵监管漏洞 据办案民警介绍,国家对大宗商品以及现货交易明确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监管,但由于此类行业是属于新兴的行业,发展特别快,地方金融办往往只有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监管措施,所以监管相比较薄弱。而虚假平台就更难监管和防范。 保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小坤介绍,去年以来,一些地方保安机关先后接到群众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农产品、贵金属、证券等网络投资被骗的报案,涉及地域广、受害人员众多。为此,保安部成立打击网络投资诈骗犯罪专案指挥部,部署全国保安机关参与专案行动。 据介绍,目前的现货交易平台当中,农产品交易平台由商务部主管,审批权归地市级的金融办;贵重金属交易平台主要是由央行和证监会负责,公司注册由工商部门负责,网上域名注册又归电信部门管理,因此缺少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监管措施,相对比较混乱。 陈小坤表示,防范这些平台风险,应由职能部门强化监管职能,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从源头上挤压骗子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下一步,保安机关将建立保安、电信网络、银行等部门的联合打防机制,堵塞漏洞,尽力铲除滋生此类犯罪的土壤)。 但是,非法现货交易平台作为一种精心设计的新型骗局,令许多人倾家荡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干扰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对其清理整顿刻不容缓。 我恳求各职能部门能立案查处浙江舟山大宗及他们的316会员单位舟山浙商玖舟品交易有限公司将我的损失36000元及时退还给我,还我们被骗的人一个公道,不让骗子继续行骗!生命不息,维权不止。 文章转载:http://newskb.com/a/kandian/75174.html